海南政办字〔2018〕51号
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
关于调整海南区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领导小组的通知
各镇、街道办事处,区政府各部门,区属各企事业单位,驻区各有关单位:
因工作需要,区政府决定调整海南区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领导小组(以下简称“领导小组”)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领导小组组成人员
组 长:张育田 区政府副区长
副组长: 刘国芝 区农牧林业局局长、扶贫办主任
成 员:刘向阳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
马 恺 巴音陶亥镇镇长
刘金枝 拉僧庙镇镇长
张 恒 拉僧仲街道办事处主任
熊立博 西卓子山街道办事处主任
赵海波 区发改局局长
吕 军 区财政局副局长
高永明 区水利局副局长
胡和平 区审计局局长
朱 杰 区住建局局长
李锦文 区环保局局长
杨 军 海南国土资源分局局长
辛 虹 海南规划分局局长
贾喜忠 海南工业园管委会园林绿化队队长
二、领导小组办公室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区农牧林业局,负责全区保护发展森林资源规划、管理、指导、协调、督查等工作。办公室主任由刘国芝兼任。
三、相关单位职责
(一)镇、街道办事处,海南工业园管委会
完成林业主管部门下达的造林绿化任务,加强野生动植物管理,保护生物多样性,森林病虫害有效防治率达到要求,确保辖区范围内无盗伐滥伐林木、开垦林地等违法行为。
(二)区农牧林业局
监督检查各部门工作任务的落实及进展情况。
(三)海南国土资源分局、区水利局、环保局
积极改善和保护城市土壤、水文、大气环境,减少水土流失和粉尘侵害。确保各类资源保护得当,生态文明又好又快发展。
(四)区住建局、海南规划分局
制定符合本地区的年度及中长期规划,加强基础设施建设,注重郊区乡村绿化、美化建设和健身、休闲采摘、观光等多种形式的生态旅游相结合。
(五)区委宣传部
利用现有的平台,积极宣传森林资源发展的重要性。
(六)区发改局、财政局、审计局
筹集工作经费,监督管理资金运行。
2018年9月11日
抄送:区委、人大、政协办公室,人武部、纪委,法院、检察院。